早期大台北地區防洪整體治理計畫並未包含南湖大橋以上河段,致沿河都市鄉鎮陸續開發,造成防洪治理計畫土地取得不易,配合措施無法整合處理,因此現階防洪工程僅能採用築堤束洪之積極作為辦理。然而,本計畫之目的係針對基隆河流域檢討主流及各支流野溪朝滯洪及生態景觀等多目標方向規劃之可行性,並評估滯洪設施建置後對基隆河之防洪效益。經評估檢討後,其工程防洪效益不佳,但民調結果顯示,55%受訪居民贊成設置兼具防洪及提供民眾更多親水與活動空間之滯洪區。因此,基於改善沿岸環境品質與滿足民眾需求,滯洪區用地建議朝景觀生態或內水設施方式規劃,視需要由地方政府透過都市計畫手段自行辦理。
業主: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計畫執行期程:民國93年03月24日~93年12月31日
業主: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計畫執行期程:民國93年03月24日~93年12月31日